[活動] 百元美食大募集 (募集時間延長至1/16)

享受美食一定要花大錢嗎?

百元美食大募集,分享您的百元美食經濟學,

讓大家的晚餐變的不一樣~ 

【一、活動名稱】百元美食大募集

參加程序:Step 1. 選擇您要分享的美食店家及晚餐組合 → Step 2. 到店內消費品嚐並拍下商店門面及美食照 → Step 3. 發表部落格文章 → Step 4. 呼朋引伴動員投票 → Step 5. 公告獎落誰家

【二、募集時間】

第一階段募集:2008/1/2 00:00起至2008/1/15 24:00止,
依照活動辦法完成百元美食網誌發表。

第二階段票選:2008/1/16 00:00起至2008/1/20 24:00止,
依照票選辦法將您神聖的一票,投給您心目的最佳晚餐組合。

[2008/1/15 更新募集時間]

應觀眾熱烈迴響,牙牙特將本次活動時間延長24小時,

也就是只要在2008/1/16 24:00之前,依照活動辦法完成百元美食網誌發表,

都可參與第二階段票選活動。

同時第二階段票選時間,也將延後至2008/1/21 24:00截止,

想要參加本次活動的朋友們,請加快您的腳步,把握最後的黃金24小時,

錯過這一次,牙牙只好說聲抱歉囉~

【三、募集範圍】

1. 以百元以內(接近百元)可嚐到的晚餐美食為主。

2. 至少要有兩樣美食搭配,例如:主餐+湯、飯+飲料、麵+小菜....等等。

3. 介紹個人品嚐美食文字介紹,並須附照片(至少兩張,一張是店家門面,另一張則是餐點)。

4. 限店面內餐點(不含攤位及便利商店),並請提供店家地址。

【四、募集獎項】

1. 百元美食獎一名:網路投票結果最高分者,將獲得牙牙提供的神秘精美實用禮物一份。

2. 超級應援獎一名:牙牙將於投票應援團中,挑選一張最有創意的選票,致贈小禮物一份。



上圖為精美獎品局部截圖,男女老少皆宜、一年四季都合用,無論在學校、公司或家裡都能派上用場,但請不要猜牙牙送的禮物是盆景或樹苗~ XD

【五、募集辦法】

1. 首先,請您挑選一家值得推薦的平價美食店家,然後帶著您的相機,到該店家去用餐,並拍下店家門面照片,及您所搭配組合的兩樣百元餐點照片。

2. 然後,在您的部落格上發表一篇文章,先在文章頂端放上[牙牙美食大募集]活動小貼紙(如下圖)  ,然後以文字+圖片描述餐點的特色,並於文中標明
A美食OO元 + B美食XX元 = ☆☆元



[牙牙美食大募集]貼紙語法:

<a href="http://www.learnez.net/blog/article.asp?id=123"><IMG src="http://www.learnez.net/blog/act/yaya_food.gif" border="0" alt="牙牙美食大募集"></a>

3. 完成文章發表後,請主動留言回應本篇活動規則文章,並留下你的文章連結以便查驗。

牙牙會將您的圖文轉貼於牙牙部落格的百元美食分類中,當然也會註明您的原文出處網址。

4. 以上三步驟須全部完成後,才算符合「百元美食獎」參賽資格。

參賽示範文:百元美食大募集..板橋壽司

【六、募集票選】

1. 最佳應援獎:部落客正式參加之後,請趕快號召你的好朋友們,來為你加持吧!

您要請支持者在他的部落格之任何地方(側邊欄位或網誌) 貼上[牙牙美食大票選]活動小貼紙(如下圖),然後留言到牙牙部落格中該篇參賽者的文章裡,並留下您的投票網址。

只要您的選票有創意,您也有機會得到牙牙準備的精美小禮物呦!



[牙牙美食大票選]貼紙語法:

<a href="http://www.learnez.net/blog/article.asp?id=123"><IMG src="http://www.learnez.net/blog/act/yaya_vote.gif" border="0" alt="牙牙美食大票選"></a>

2. 您可以同時參加「百元美食獎」以及「超級應援獎」,提高自己中獎的機會!

3. 如果您是牙牙的部落格會員或連結好友,您的一張選票價值三分,但只能投給同一人。

4. 如果您還沒有上述身份,您的一張選票價值一分,歡迎您來幫您的網路好友累積分數。

※ 以上活動辦法,如有未盡之處,將隨時補充之。如有任何疑問,也歡迎留言發問與建議。


[常見問題 Q&A](1/12更新)

Q1. 去年的美食可以參賽嗎?
Ans: 因為近期物價數度波動,很多餐點的售價都有調漲,也許上次去吃的滷肉飯只要20元,現在已經要30元才能吃的到了(薪水有漲這麼快就好了...T^T),所以請以近期吃過的店家為主,最久不要超過三個月,並仍須依照活動辦法發表,而且最重要的是,請確定該店家,經過三個月後的現在依然存活著~ XD

Q2. 自己煮的可以嗎?
Ans: 如果您有開店營業,自己煮的餐點當然可以,不然我們要去哪裡品嚐您的拿手菜呢?

Q3. 不知道可不可以外帶之後,再自己找容器加工!
這樣我就有信心把店裡的食物,更完美的推見了!!
Ans: 可以呀!不過還是要拍下店家的門面照片並留下地址,以證明確實是從該店家外帶的美食喔!


评论: 16 | 引用: 0 | 查看次数: 3578
回复回复牙牙[2008-01-22 10:04 PM | del]
TO:黑碳
因為牙牙不是傑克,所以生不出魔豆當獎品....
或許下次牙牙辦活動時,可以考慮透過傑克的朋友-珍妮佛去情商一下,
問問傑克先生願不願意贊助幾株魔豆當獎品~ XDD
回复回复sheanye[2008-01-20 09:57 PM | del]
其實這個問題八百年前就想問了..可是一直沒有機會問..

嗯..那..那..那個獎品不是盆景也不是樹苗..

那麼該不會是"魔豆"吧(且還是傑克牌的)
[立即穿上哈利的隱形斗逢..看不見..看不見..看不見]
回复回复牙牙[2008-01-16 07:38 PM | del]
TO:迷彩奇異果

歡迎歡迎~
恭喜奇異果成為第103號參賽者,牙牙收到參賽文囉!
回复回复迷彩奇異果[2008-01-16 04:44 PM | del]
我我我…(突然現身)
我要報名…http://blog.roodo.com/i_bravo/archives/4990911.html#comments
回复回复牙牙[2008-01-13 00:26 AM | del]
TO:迷彩奇異果
哇~ 奇異果出關啦?
想要外帶之後,再自己找容器加工?
可以呀!不過還是要請奇異果拍下店家的門面照片並留下地址,以證明確實是從該店家外帶的美食喔!

TO:黑碳
哈哈!沒錯~ 競爭真的很激烈喔!
目前黑碳是第102參賽者,牙牙收到參賽文囉~

TO:hingel
恭喜您成為第101號參賽者~
牙牙把你的參賽文轉貼過來了!
回复回复迷彩奇異果[2008-01-12 09:44 PM | del]
這個有趣…前一陣子閉關中啊…
不知道可不可以外帶之後,再自己找容器加工!
這樣我就有信心把店裡的食物,更完美的推見了!!
回复回复sheanye[2008-01-12 06:20 PM | del]
口圭..我G然是第101個活動參賽者啊..Orz
競爭真的很激烈耶..盛況空前..萬人空巷..

參賽文在此,請查收:
http://blog.pixnet.net/sheanye/post/12890175

[題外話]
其實我是使用誇飾法啦..
您就別跟我見怪了..
牙牙應該也習慣我不定時發作的冷氣吧..哈哈
回复回复hnigel[2008-01-12 10:41 AM | del]
我寫好囉^^
回复回复牙牙[2008-01-08 04:16 PM | del]
TO:belfry
不用這麼麻煩啦~
你先找個店家去吃飯,然後發文來參加,
再叫店家上網來投票,這樣不就兩個人都有機會拿到禮物了!
回复回复belfry[2008-01-07 10:33 PM | del]
百元美食呀~ 我已經很久沒去外頭吃囉

泡麵算不算 ><  好像不行喔..

嗯...得好好想想...

另外,得獎禮物應該要有兩份吧

這樣才好跟店家分贓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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